一千零八十章 同为牺牲(第2页)

 

等到陆七老爷的病弱儿子长大到了能娶妻的年纪,陆家又再一次把人提溜出来利用上了。这一回,陆七老爷之子娶的依旧是别人家不会娶的姑娘,因为女方病得太严重了,明显已经快要不行了。女家为了让女儿不至于未婚夭折,无法葬入祖坟,只能流落在外做个孤魂野鬼,便给她安排了一门体面的婚事。

 

官宦世家大族旁支的嫡子,母族也是名门,本人长相清秀,又自幼熟读诗书,虽说因为身体病弱,没有考取功名,可听起来条件也算很不错了。然而新娘进门不到三天即亡,跟冥婚又有多少区别?可男方只是病弱,并不是死了!他一直活着,无法与妻子做一对亡命鸳鸯,女家便又禁止他再娶,免得女儿的正室位置被他人取代……

 

能让陆家不惜牺牲自家子孙的终身,也要联姻的人家,自然不是寻常门第。他们不知从这两次联姻中得了多少好处,可陆七老爷父子俩的幸福,又有谁在意呢?

 

陆栢年得知了幼弟的遭遇,再对比自己,虽说他被妻子儿孙背叛了,可好歹后者还好好地生活在陆家,不象幼弟的子孙,直接被赶出家门,快要流落街头,死无葬身之地了!

海礁叹了又叹,道:“陆爷爷若是打算救侄儿侄孙,其实也不犯什么忌讳。他那病弱的侄儿说是孙家外孙女婿,可正室妻子早就死了,死了十多年,连父兄弟都早就失了势,丢官返乡去了,不曾参与孙家谋逆的大案,离京前听说跟孙家也翻了脸。况且他们父子俩都不曾出仕,在家族中亦是不起眼的小人物。宫中与内阁连孙家族中的小人物都不曾赶尽杀绝,更何况是陆家的旁支小人物呢?陆家会赶人,纯粹只是觉得他们没用处了,留着只会耗费金钱,才趁机把人赶走的吧?”

 

据他所知,陆家几个说话管用的当家人都坐牢了,如今还在外头的就只有不曾犯过事的女眷妇孺,年纪最大的男丁是陆栢年长兄的庶出幼子,眼下还不满十五岁,应该就是阿四口中的“六少爷”。此人愚蠢贪财又刻薄,据说哄住了家中的老祖母,说服她不要多花钱去打点监牢,让父兄们过得好一点——反正人早晚是要死的,早点死了还能留个全尸,少受点罪呢!家里剩下的钱可以留着慢慢用,不然等众人回了老家,如何过活?总不能去吃西北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