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4章 李定国一纸规定震惊历朝皇帝,朱元璋直呼完了(第2页)

 刘文秀本身无论是战功还是威望都远不如李定国。

 如果是之前的李定国、孙可望之间属于是两人争夺大权的话,如今的南明属于公认的李定国是一把手,刘文秀是辅佐的二把手。

 双方之间主次分明,并不存在什么争议。

 且刘文秀本身也并不贪恋权力,他就是单纯地希望抗击满清,这从他过去几年的作为中就可以明确看得出来。

 便在此时,房门被敲响。

 一名官员走了进来,将一份文书放在了刘文秀面前。

 “蜀王殿下,这是昆明方面朝廷刚刚发来的公文。”

 刘文秀有些无奈。

 “就不能留点时间让我休息一下……罢了,拿来吧。”

 刘文秀本以为是一份普通的公文,但他看完上面的内容之后,脸色顿时变了。

 这上面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将南明的军队分成两类。

 原孙可望部下的,为“秦军”。

 原李定国、刘文秀部下的,为“晋军”。

 公文中还明言规定:

 “凡晋军所需,朝廷一律优先供应,在秦军之前。”

 “出兵时,当以晋军将领为主,秦军将领为辅。”

 ……

 一共七八条规定。

 简单概括,其实就类似于满清。

 晋军,是李定国、刘文秀的老部下,等于满清的“八旗”。

 秦军,孙可望的老部下,等于满清的“绿营兵”。

 刘文秀极为愤怒,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这是在歧视大明的军队,是谁给二哥出这个点子的!”

 交水之战就可以看得出来,孙可望麾下部队数量(十四万)远胜于李定国、刘文秀麾下部队数量(三万)。

 李定国这种规定,直接把南明境内大部分的兵马都打成“秦军”,变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二流部队。

 若这规定实行下去,那些投诚过来的孙可望部下将军、士兵们还有士气,还有动力为大明作战吗?

 简直就是自毁长城!

 刘文秀立刻写了一份奏疏,言辞激烈地反对这种规定。


 “……无论贵州、云南兵马,皆是大明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