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石亨缺钱(第2页)
为首的大哥慌忙起身,怒斥道:“岸上的人为什么没通知?”
说着,就打算往后门走,准备跑路。
敢和朝廷作对的邓茂七下场如何?坟头都没有!
当大哥的,又不傻,真以为出来混的是靠讲义气?
“大哥,莫慌!”
一个打扮成文人装扮的人开口,只不过他身上的衣服也有些脏,他便是这水寨的二哥。
“你说,朝廷打过来了?说仔细点!”
闻言,那小弟咽了口唾沫,刚才大当家的是要跑路对吧?他应该没看错吧?
“二当家,俺在山上看到远处有船,有大船!而且还有一艘,已经入了备倭城!”
小弟将所看到的场景都说了出来,那二当家的沉思了一会儿,道:“备倭城,岸上的人说来了京城的总兵,叫石亨,没错吧?”
那大哥悠悠然坐了回去,翘起二郎腿,说道:“是极,不过咱们一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再说了,咱又没上岸打劫,没犯事!”
“大哥,咱就是没犯事,所以才没有资格被招安!”
二当家的,叹了口气,无奈说道。
这群岛群寨,就自己的寨子最小,大当家的胆子也和寨子一样小。
特别是知道那邓茂七被灭,一家老小皆斩,大当家的胆子,就更小了。
“俺倒觉得,犯了事,才招不了安,现在朝廷大船都来了,咱寨子里的女人,要不要先处理一下?”
所谓的不犯事,在大当家的概念里,就是杀人放火,至于当个中间商或者中转站,那就不叫犯事,叫合理收入。
因为群岛,虽然离备倭城近,但某种程度来说,也是与世隔绝,不然这里之前也不会成为流放犯人的场所。
皮肉买卖在明朝有着一定的规范,那就是不能买卖良人,拐卖良人为奴婢,杖一百,流三千里,窝主、及买者知情,并与犯人同罪;牙、保各减一等;并追价入官。
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良人。
再者,官方层面一直杜绝不了走投无路的流民私自贩卖儿女,所以这项法规,某种程度来说,形同虚设,而且去除了死刑,让人贩子更加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