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恼羞成怒(第2页)

 其实医仙原本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

 寺庙里的方丈看他可怜,收他做了小沙弥,可他天性残暴,人又喜欢钻牛角尖。

 被方丈赶出寺庙之后,他便开始四处流浪。

 自到有一天,他在一家药铺门口,被郎中诊脉的样子吸引,开始发疯般地想要学习医术。

 他死皮赖脸地缠了药铺老板许久,终于当上了收拾草药的学徒。

 可他似乎有


天生的心疾,在药铺当药童的时候,一边如饥似渴地偷偷学习医术,一边又残忍地在动物身上试药。

 他在药铺待了一年,便已经不把郎中的医术放在眼里了。

 离开药铺之后,他狂妄地扯了面“医仙”的旗,四处流浪,给人看诊。

 看好的,别人给他多少钱,他也不在意,买些酒菜吃了,倒头便睡。

 没看好的,他便粗着脖子与人争论,实在争论不过,被人狠狠揍一顿,他再狼狈地收拾东西离开。

 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腿都被人打瘸了,他还嚷着自己的医术没问题。

 一晃几十年过去,他不屑拜师学习,靠着自己所谓的“研究”,修成了如今这副极为诡异的医术。

 沉浸在自己的那套医术中,医仙早就忘记了药物也是要讲剂量的现实。

 而不懂医术的林小妮、黄太守父子俩也一块被他带进了沟里。

 “林小月,你什么意思?”黄太守心里渐渐生出不好的预感来,赶忙问道。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想让他们的病人中毒,至少要在那老头的药粉里混入整整一盆的马钱子粉末。这么小的药瓶,能装得下吗?”

 林小月拿起托盘上的那个小药瓶,一脸戏谑道。

 黄太守脸色难看地瞧了林小妮一眼,梗着脖子道:“你说如此,事实真相便是如此吗?本官看你就是有嫌疑,来人啊,把林小月给我押进大牢里,本官要慢慢审她。”

 这话一出,张腊梅的身子晃了晃,险些栽倒在地。

 她痛苦地捂着胸口,声音嘶哑地抗议道:“大人,你可是百姓的父母官啊!怎么能如此草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