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乾元帝捅马蜂窝(上)(第2页)
最让皇帝陛下不爽的是,这部法典给了僧侣,尤其是格鲁派的僧侣以种种特权。前言中明确提到,向格鲁派宗喀巴祖师、两位神僧叩拜,十人中必有一人献身于佛,掠夺属于僧侣的财物、詈骂殴打僧侣处重刑,取缔萨满教的偶像(翁衮),等等。
朕是莲花生大士的肉身显世,比尔格鲁派祖师更古老的菩萨,凭什么向格鲁派的大和尚叩拜?十人中必有一人献身于佛,都做和尚了,谁给朕缴税当兵?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凭什么僧人特殊?各派理应和睦共存,为什么要取缔萨满教的偶像?
苏勒坦表示不服,对这部法典中不合理的条文,他下令各级官府暂不施行。当然,也仅是暂不施行,毕竟,这部《蒙古——卫拉特法典》是当年卫拉特、喀尔喀各部的王公贵族在丘尔干大会上共同商议制定的,权威性无庸置疑。
最让苏勒坦无法接受的是这部法典明确规定,寺庙的财产无须缴税。实行新政后,大卫国降低了普通百姓的赋税,牧业和农业的税率定在十分之二。而此时各派的集赛(寺庙专属的鄂托克或爱玛克)和庄园的贡奉只有十分之一。这就导致了大量的农牧民为了少交税,投奔寺庙,成为各派的沙比纳尔(门徒们)。
这还得了?长此以往,朕的臣民都成了和尚们的属民,谁向大卫国交税?谁为大卫国当差打仗?改革!必须改革!朕要废除《蒙古——卫拉特法典》,制定一部适合时代发展的法典,名字朕都想好了:《大卫律》,大卫朝的律法!
苏勒坦想修改律法,由来已久。刚占领拉萨,他便悄悄令刑部尚书铁钼尔制定新法典,多次修改,《大卫律》其实已经制定完毕,问题只在于什么时候颁布施行。
阿旺罗桑嘉措大和尚的谕令其实只是导火索,令乾元帝更坚定了废除《蒙古——卫拉特法典》、施行《大卫律》的决心。
皇帝陛下是真的生气了。谕令中,阿旺罗桑嘉措大和尚口气骄狂,完全是一副统治者的口吻。尔一介和尚发什么谕令?只有朕和朝廷才有资格发谕令!反了天了!他认为不合理,可阿旺罗桑嘉措的谕令只针对格鲁派的沙比纳尔,并没有做错。不光是他,其他各派的大和尚也经常对本教派的属民发谕令,实在是再正常不过。这也是皇帝生气的第二个原因,明明是不对的,大部分的大臣却都觉得理应如此。除了刘好古、薛宗周、热合曼等部分汉族、畏吾尔族官员外,大多数蒙古族和藏族的官员都没觉得不妥。刑部尚书铁钼尔因为奉命编篡《大卫律》,深知皇帝心意,上疏说今后各派大和尚对属民发布的文书,宜用“宣言”,不宜用“谕令”,便成了唯一一个支持限制教权的蒙古族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