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讨伐对象——火蜥蜴!

 陆远瞪大眼睛,愣了半晌,终于明白为何自己打死“炼狱魔蛛”后,开拓者之眼会声称这是“暴殄天物”的行为。

 因为那蜘蛛还没培育出超凡火种,就被自己活活打死了!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我还是得打死它啊!”

 陆远仰天长啸,整个人抖动地像筛糠一样。

 他深深感叹着命运的无常……他甚至想起了高中时期,曾经暗恋的一个姑娘,因为缺乏勇气,没有发起追求。

 到最后大学毕业,偶然间的联系,姑娘才说道:“其实…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

 错过了就错过了。

 当然,以上纯属陆远的幻想——暗恋的姑娘是有的,偶然的联系根本不存在,“我也喜欢你”更是精神病人自己妄想出来的。

 独自一人生活在这个鬼地方,幻想一下,弥补人生遗憾又不犯法!

 不过,看了论文的后半段,他又重新看到了踏上超凡之路的真正希望。

 因为论文写了,只要狩猎一个拥有“超凡火种”能力的怪物,借助其火种,就能重新点亮自己的超凡之路!

 他不是没有希望!

 “大boss食人花,肯定不能挑选,那玩意太强,藤蔓延伸好几公里,还没靠近我就被拽过去了,一点办法都没有。”

 只能从几个小boss当中挑选一个。

 陆远拿出一份手绘的简易地图,上面绘画了这段时间侦查到的地形。

 “那么,最容易杀死的超凡生物是哪个呢……”

 “哪一个怪物,最可能拥有超凡火种?”

 经过再三的思考,陆远将目光集中在了“火蜥蜴”上面!

 一头火红色的,类似于蜥蜴的四脚怪物。

 身高约莫3米,体长8米,十几吨重量,长相极其魁梧。

 侦查的数值全都是“???”

 选择火蜥蜴的第一原因,这怪物是独居的,独自生活在一个干燥的峡谷中。

 其他的超凡生物大都群居,手下有一大票小弟。

 阎王易见,小鬼难缠。

 陆远实在招惹不起大批量的野怪。

 而独居的生物,对付起来会更加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