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辨认(第2页)
根据房主反映的情况,老莫决定进行现场实验,因房主回家一发现水龙头打开,水流淌在屋内地面上较多,随即就关闭了水龙头,也没有录制视频或照相拍照取证的意识,老莫让房主将水龙头打开,根据记忆恢复到当时的水流量状态,决定记下完整一个小时的水流量,当然事先进行了读表计数。
经过一个小时的实验再推断出24小时的水流量,从而判断出大概的罪犯打开水龙头的时间,以确定罪犯作案时间。
现场勘察完毕后,梳理证据思路,指纹不可能了,现场多处发现手套纹线,足迹较为清晰,但足迹鞋印不具有同一认定性,不足以用来查找和认定犯罪嫌疑人,其他破门的工具痕迹跟足迹一样价值不大,唯一就是寄希望于视频监控,屋内的视频监控、小区内院内的视频监控和小区大门口的物业监控及交警平台监控。屋内被水浸泡了的硬盘经技术处理无法提取数据已经物理破坏,唯有寄希望于其他监控。
老莫安排人员调取了大门口及院内案发时间段内的大量视频监控,这么大容量的视频,要一帧一帧的看,侦查员轮流看,眼都看出毛病来了,最终确定了几个点,几个嫌疑车辆和人员影像,当然这些视频资料限于拍摄地的时空关系因素,必须看的清才有价值。从大门口到单元楼门口时空比对需要一致性可以作为分析排除依据,又要远处重点人员车辆进行排除,以排除同楼栋人员的嫌疑。
紧接着就是辨认。
谁来辨认,肯定是户主首先辨认这些重点人员及车辆。
被盗这一户人家共三人。男女方为重组家庭,男方是某省装修协会会长,从事装修行业。女方为省某电视台工作人员,孩子是女方与前夫所生。男方从事装修行业,有几个工地在开工,女方平时接送孩子上学并正常上下班。
老莫在分局办公室组织这一户男女双方对视频重点人员及车辆进行辨认,这一户男女很快就辨认成功,指着其中一辆皮卡车上的两个人其中之一说,这是男方装修施工工地的工头,在大年初二来这小区很反常。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男女双方一口咬定就是他们一个工地上的工头,并说在春节前因为结账问题双方曾发生过争执。那种确定的劲头,让人不容置疑,但老莫却认为这很反常,就根据被盗户主提供的身份证信息调取了嫌疑人的照片及过往经历,还确实发现此人有盗窃前科,照片比对并没有什么太大作用,因为视频中的人像模糊,在老莫看来没有辨认条件,主要目的是辨认皮卡车,没想到这一对夫妇直接咬定这就是他们工地的工头。正好主管副局长打电话过问此事,老莫一五一十汇报了辨认的情况,副局长狄山岭指示到“把此人传唤回来讯问,不行就上些手段,严打任务重,要抓紧工作!”
老莫却不能下这个决心,他的判断很明确,如果是熟人作案,必然会尽量消灭一切可能留下的痕迹,既然能把保险柜搬走,怎么就把计算机主机留下来用水浸泡呢!只有陌生人作案才会放松警惕性,不做万全考虑,这就是犯罪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