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星捧月翻滚的肚皮

第五百九十三章 原创与同人(第3页)

 这不是客气,是鸡贼。

 等张远先开价,他好看情况,并且无论开价多少,他都好往上加。

 “那兄弟我也给你撂了实底吧!”

 张远故作大气,并摇晃着身体,好似酒劲上头了一般。

 “我一共准备了100现金。”

 “你签合同,我当场打钱!”

 天下霸唱一转眼珠子,随后连连摇头。

 “老哥,100万少了点。”

 “那你说。”

 “200万,外加后续影视收益的50%!”

 漫天要价,着地还钱,对方也不是傻子。

 “哦……”张远叹了口气:“你开的这个价。”

 “我在整个影视行都没见过。”

 “我拿不了。”张远也摇晃起了脑袋。

 “那哥哥,你再考虑考虑,我们好商量。”

 天下霸唱这两天琢磨过味来了。

 张远这么大个明星亲自上门,还陪着喝了好几天。

 那说明对我这小说志在必得啊!

 那我还慌什么,晾一晾也没事。

 越晾,对方说不准给的越多呢。

 酒桌上亲密无双,那能当真吗?

 天下霸唱口口声声喊哥,但心里明白着呢。

 但他不知道的是,张远也没把他这一声哥当真。

 没点准备,我能亲自上门?

 他还有杀招没用呢。

 “哎,你这条件就没诚意了。”

 “算了,就这样吧。”

 “你这儿不行就不行,是我准备的钱不够。”

 “我是对盗墓类小说很感兴趣的。”

 “既然你这边不成,那我就换个方向吧。”

 张远边起身边提道。

 “你打算换什么方向?”天下霸唱听他这么说,突然警觉了起来。

 “我听说有一本《鬼吹灯》的同人小说挺火的?”

 这位脸当场就绿了。

 哪部同人作品?

 《盗墓笔记》啊!

 之前说过,《鬼吹灯》在天涯连载后不久,百度上就出现了两个自发的贴吧。

 其中一个就叫鬼吹灯吧。

 而这个贴吧建立不久后,便有一篇名为《盗墓笔记》的同人小说开始在贴吧连载。

 没错,一开始《盗墓笔记》就是《鬼吹灯》的同人文。

 所以故事初期,主角团配置,世界观才会那么相像。

 一开始谁也没当回事。

 可更着更着。

 哎呦喂!

 大家发现这也不错啊!

 虽然文笔上不及《鬼吹灯》,故事也没有那么严谨,多少还带点卖腐的嫌疑。

 但很快也火了起来。

 大有一副同人逼死原创的架势。

 张远嘀咕着。

 “相比胡八一,我好想更适合演吴邪。”

 “嗯,范氷

氷演阿宁也不错的。”

 “张起灵的话,我觉得陈琨也行啊。”

 反正他就随口胡邹呗。

 他是随便说说,天下霸唱可受不了了!

 什么?

 同人文比原作更早卖出版权。

 还用原本给我的顶级阵容拍成电影?

 那我这原作的脸还往哪儿搁啊!

 “不是哥,先别走。”

 “我得走,还得赶去余杭找《盗墓笔记》的作者呢。”

 “希望他能好谈一些。”张远摆手道。

 “咱哥俩以后再聚,不打紧的。”

 “打紧,可太打紧了!”天下霸唱拉着他就不松手啊。

 “我失言了,随口胡说的。”

 《鬼吹灯》火了后,不是没有人找过他。

 但给出的版权费就没有超过50万的。

 但这位见自己的小说在网站上连载火热,每个月光连载费用就得好几万。

 胃口便也越来越大。

 东北加内蒙血统,除了酒量好外,也是好面的。

 被张远掐中了软肋,他说话立马就软和了起来。

 当然,张远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主。

 在接下来的交流中,他也主动放宽了一点点现金条件。

 最终两人以120万,外加10%的后续影视改编收益,达成了协议。

 张远要下了他这个ip和世界观下的所有影视作品的改编版权。

 但小说创作,实体书出版,有声书以及其他版权仍在他自己手中。

 第二天酒醒后,张远立马找来常用的合同律师拟了文件,当场就让对方给签了。

 并且这10%的版权收益他也并不打算耍花招。

 毕竟资本有一种绕开分成的套路。

 那就是再开一家公司,把版权低价卖给这家公司,左手倒右手,再由这家新公司进行制作拍摄,或者与其他平台合作创作。

 这样一来,原作者就只能拿到第一次低价交易的版权分成了。

 这种绝户计很难看,也容易被人诟病。

 你老这么搞,谁还愿意把改编版权卖给你。

 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张远与对方道别。

 但他并且停下脚步,而是直接坐飞机去到了余杭。

 因为他在酒桌上刺激对方的话,并非虚言。

 他真的打算去余杭找南派三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