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9章

 且这个承担路费和食宿以及乘坐蒸汽机商船更是让他们疑惑。


 自隋唐科举制度成型后,举人的路费都是自己筹办。


 到了安史之乱后,因为种种原因,南方地区才开始对举人的路费采取了资助的策略,但也仅仅是当地官府的自发行为,并不是朝廷统一的策略。


 到了宋朝的时候,举人的路费来源就多了,诸如富商官神购买庄田,称之为贡士庄,以其收取的田赋给举人们发放路费。


 说白了,就是当地的富商士绅对举人的投资,万一这个举人中了进士,那有了资助这份情意在,只要人家稍微给点方便,那就赚大了。


 若是没中也没多大关系,大不了一年就是二三十两银子而已,对富商而言,都是小钱。


 除此之外,朝廷还发放公卷,用于沿途免费住宿驿站和使用交通工具的凭证,但依旧是偏远地区的举人才有。


 到了大明一朝,洪武三年朝廷公布的《科举诏》规定,举人的路费由朝廷拨给,但却是以廪给、脚力的实物和人力形式,不是直接给银两。


 更重要的是这一条只针对新科举人,参加过一次会试的举人是不享受这种优待的。


 到了成化年间,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朝廷更改了这一定制。


 广东南海县有一名叫张诩的举人,中举后十年都没有参加会试,自称‘保重不轻应试’,大意就是说去参加会试前我要先保重身体,否则很可能没到北京城就死在路上了。


 此事在当地广为流传,恰巧被当时的巡抚朱英得知,一番询问之后才知道是没有路费,朱英便给张诩十二两银子当作路费,他才得以参加会试。


 果然在成化二十年中了进士,最后官至通政司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