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丛林精灵,难为飞龙(第3页)

 同时露露的部落与狂龙部落是世仇,看她半天没提把她交给那边领赏的话。

 她猜测,露露以及她的部落,都不想和狂龙部落有任何交际。

 那么,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于是带着一群毛孩子,紧跟露露身后。

 “前面有一段百米的沼泽,你们最好脚步轻盈,不要发出任何响动,那里有条巨鳄。”

 露露的提醒,令沈傲珺眉头轻触。

 “很凶猛吗?”

 露露回头白她一眼,“当然,吃掉我们部落很多长辈,和孩子。”

 “跟紧我!”

 说着,沼泽就近在脚下。

 一眼看去,似如普通的青草地,稀稀疏疏立着几棵参天大树。

 露露踩着一条碗沿石头路,三步一回头,示意沈傲珺快点并且脚步声轻盈的走过。

 不要吵醒那条吃人的巨鳄。

 沈傲珺比了一个“ok”手势后,蹑手蹑脚踩在石头上,大步的前进。

 哩哇只好用两个大铁钳子,撑着石头紧跟沈傲珺身后。

 小狼人轻松地,左顾右盼,不慌不忙跟着。

 小锦鲤飘着的,不用担心脚步声。

 唯独个头宽大,重量十足的吃货飞龙,在后面陷入纠结。

 丛林密集,张不开翅膀,也飞不起来。

 更别提不让它出声了,不管它怎么将脚轻拿轻放,沉重的脚步声都无法避免。

 眼看主人她越走越远,飞龙急得尾巴乱甩。

 最后不管不顾,四脚踏进沼泽,飞奔追上沈傲珺。

 它这一跑不要紧,吓的露露立刻抽出羊角匕首,进入警备状态。

 并且,大眼睛狠狠刀了后面沈傲珺一眼。

 虽然没有说话,但里面责怪的意思,不言而喻。

 她也没想到关键时候,飞龙整出幺蛾子。

 不过当她看到脚下石头,她便能理解。

 飞龙体格子太大,这种石头,它一只脚都无法站在上面。

 何况它还有四只脚,间距又宽,属实是难为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