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好个无赖(第2页)

 “你也是来弄引柴火的啊?”

 “家里的兔子快生了,弄点给它们垫垫窝”。

 “小兔子嘛?我还没见过,肯定可爱。”

 何元元一听心里很是好奇,他拉着沈小邀的手摇晃着

 “邀哥儿,下午我去找你玩好不好?我被我娘拘在家里好长时间不让我出来,我都快无聊死了”

 沈小邀自然同意,平日里只有他和李锦秋,连个说话的没有,现在何元元愿意来家里玩,他自然高兴。

 俩人说着话,割起草来倒也不觉得枯燥了。

 那边,李锦秋背着背篓,先是跑了几家酒楼,打听了今年山里的野味怎么收的。

 原先他还在苦恼,怎么开口说着按斤卖野味,不承想,他没来卖的这几日,已经从吉水镇那边兴过来了。

 想必是那里的猎户也觉得按个不如按斤卖公道些,所以事先商量着按斤卖,而且出的价格竟然快接近猪肉的价格。

 要知道寻常猪肉三十文到四十文一斤不等,那是因为猪肉油水大,肉多。

 而这些野味,虽然更难得些,但是没有猪肉来的有油水,肉也少。

 不过能卖到二十五文一斤的这个价格也很是不错,比往年卖的都要贵一些。

 中裕镇上的猎户们,也有样学样的这么卖,虽然刚开始酒楼商贩们不认账,但耐不住所有猎户都是这么卖的,要想尝个鲜,就得这么买。

 是以,今年这野味就显的更加珍贵,寻常的农户吃不起,但是并不代表那些老爷富户们吃不起。

 渐渐的,吃野味也成了一种身份的代表,毕竟,那些有钱的人家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并不在乎多花这几文铜板。

 谈好门路后,李锦秋把野兔和野鸡干脆一股脑的按二十五文一斤全卖了。

 寻常的兔子五六斤重,而李锦秋在老林里猎的块头大一只足足有八斤左右,野鸡也比平日里大一只大概有五斤左右。

 七七八八的加起来,竟买了七钱银子还多,李锦秋握着沉甸甸的银子,心里很是高兴。

 这可比以前卖的要多的多,只是以后怕是这野味如果猎的太多,一次性不太好卖啊。

 没有哪个酒楼能豪气到一次性拿下十几两银子的野味,看来这以后打猎还得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