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治理制度(第2页)
新田亩制度仍然坚持欧阳轩提出的均田制和防止土地兼并的思路,明确不承认荒芜土地的地契。对治下的耕地实行承包田和永业田并行的制度。即根椐土地肥瘦,每个成年男子可授30至100亩作为承包田,儿童和妇女减半,并随人口增减而调整,但每户承包田不得超过一千亩。承包田作为公有土地,只可耕种不可继承。可以继承和买卖的并作为私产为永业田。永业田的来源除了买卖外,最主要的来源为军功、科技发明等奖励,或抚恤、伤残的补偿,每户也不得超过一千亩。
第三项是基层治理。常元的叛变主要是因为他个人私欲得不到满足,但也反映了霹雳军基层治理的薄弱。如果他的上级能精细点,如果管理制度能再严密点,常元不可能形成团伙,进而裹胁那么多人参与叛乱,所谓“主将无能,累死三军”。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霹雳军高层的一致意见是须加强对基层的治理,特别是基层官员和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
霹雳军最基层的单位是屯垦点,再往上则是乡与县。按照新的制度,各县除了设县长外,另有兵、刑、户、礼、工、吏六科,分别负责武备军事、司法刑狱、财税商贸、教育卫生、工矿业和官吏管理。乡大多设在大的屯垦点,除了乡长外,只设兵、户、礼、工四名吏员。屯垦点仍然按照以前的设置,屯长仍由民众推选产生,但须符合新的标准。鉴于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霹雳军都将处于战事状态,故新的制度明确规定,屯长、乡长必须有从军经历并识字。选拔县、乡的吏员,除了考核对应专业知识外,有从军经历的也优先录用。
第四项是军制问题。当下霹雳军实行常备军和基干民兵相结合。联席会议认为耕战一体模式在常备军与基干民兵中,应有适度区别。曾勇等人借鉴唐时府兵制和宋军普遍采用的募兵制,提出了常备军职业化和基干民兵府兵化的方案,并提议控制民兵数量,获得了通过。当下霹雳军常备军四个旅加上参谋部直属的部队只有五千五百人,但参加训练的民兵却有五万人之多,这其中不乏弱冠少年和白发苍苍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