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立法典消弭纷争(下)(第2页)

 条款虽然繁多,但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只有两方面。

 其一、关于信仰的条款。

 这部法典给予僧侣种种保护和特权,“掠夺属于僧侣的爱玛克者,科以铠甲百领、骆驼百头、牛千头的财产刑”??限制蒙古原始宗教传播,“凡邀请萨满教的巫师者,罚马一匹”??

 最主要的是,提高了格鲁派的地位,《法典》的前言明确提到向宗喀巴(格鲁祖师)、两大神僧叩拜。

 因此外界普遍认为,此次丘尔干会议的最大受益者是格鲁的高僧们。

 其二、关于协调各部关系的条款。

 规定释放在以前的卫拉特—喀尔喀战争中俘获的俘虏,“在蒙古者归蒙古,在卫拉特者归卫拉特;双方的投降者应全部不拖延地互相遣返??”

 最重要的是,《法典》规定:“蒙古人与卫拉特人应联合一起,打倒违反《法典》规定,杀戮和掠夺大爱玛克人民者??”,“敌人来袭蒙古及卫拉特时应即报告,得报告而不出动者,大渃颜科铠甲百领、驼百只、马千匹,小诺颜科铠甲十领、驼十只、马百匹之财产刑”。

 外界普遍认为,卫拉特蒙古与喀尔喀蒙古实际已经结成了军事同盟,他们的马刀直接指向东边的大清国和北边的斡罗斯人。

 事实上,苏勒坦对这部法典并不十分满意,里面的很多条款都与他的治国理念相冲突。他主张信仰自由,教派越多,君权便越稳固,这部法典偏偏独尊格鲁、限制萨满;他主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部法典却大搞阶级差别,比如杀死高贵者、中产阶级、下层阶级、奴隶,刑罚完全不同;他主张法律要根据实际情况而改变,可这部法律却保留了大量的习惯法。

 不满归不满,理智告诉他必须支持!

 首先,这毕竟是一部自成体系的法典,能让卫拉特有法可依;其次,可以缓解卫拉特与喀尔喀的矛盾,为自己掌控雪域,扫除后顾之忧;最后,自己毕竟仍处于格鲁派势力的包围中,如果反对,必然被信奉格鲁的权贵们围攻。思来想去,唯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