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九品中正制(第2页)

 按品授官:与资品相应,官品也被划分为九等。士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后,便有了做官的资格,由政府根据其资品授予官职,一般资品与起家官的官品之间相差三至四品。此外,还有“三年一清定”,对人才品级在例行评定基础上进行复评调整,以提高“乡品”等级精确性。

 3. 发展演变:

 曹魏初期:这一时期九品中正制还能坚持选贤任能的标准,并以“家世、德才”两项综合定品。

 西晋时期:家世门第成为中正定品的主要依据。中正所评定的九品等级高低,与被评者所担任官职的清浊、初始官职级别紧密相关。评级高的可担任清官、升迁也比较快。

 东晋时期:中正评定的九品逐渐归为上品和下品两类。即九品中的一品、二品为上品,为士族、贵胄;三品及三品以下为下品,是寒庶小人。上下品之间的界线,就是士族与寒门之间的分界线。

 南朝时期:选任中正的条件发生变化,精通谱牒成为选任中正的重要标准之一。中正在选举官员的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吏部铨选的关系更为密切,乡品与所任官职相一致也成为选官的基本准则。

 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出现了与时俱进的新特征,不仅被应用于汉族,也被应用于汉化的少数民族统治阶级自身。